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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2/4 17:28:46
国际海事组织(IMO)船舶设计与建造分委会(SDC)已完成了一项工作计划,为使用新技术和替代燃料的船舶制定安全监管框架,以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工作计划草案将于 2026 年 5 月提交海上安全委员会 (MSC 111) 批准。
该工作计划将涉及制定或修订与核动力、风力推进和风力辅助动力、船舶上的锂离子电池和可交换牵引电池集装箱有关的现有安全法规,这些都属于 SDC 小组委员会的职权范围。
在 1 月 19 日至 23 日于伦敦举行的小组委员会第 12 届会议闭幕式上,国际海事组织秘书长阿塞尼奥-多明格斯(Arsenio Dominguez)表示,工作计划的完成是一项 "重大成就"。
他补充说:"这将确保安全考虑因素与国际海事组织减少船舶温室气体排放战略所推动的快速技术进步同步发展"。

一旦工作计划草案获得海事安全委员会的批准,国际海事组织将努力实现关键的里程碑,包括
2028 年(海上安全委员会 111):通过《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条例 II-1/41 的修正案,允许使用电池作为电力和照明系统的主要来源。
2029 年(MSC 116):批准使用风力推进和风力辅助动力的船舶安全临时准则。
2030 年(MSC 118):通过经修订的《核准则》和《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第八章修正案。
小组委员会成立了 SDC 温室气体安全通讯小组,负责汇编和分析与核能和风能有关的信息,并制定《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第 II-1/41 条修正案草案,以允许将电池用作电力和照明系统的主要来源。
通讯小组将于 2027 年向下一届分委会(SDC 13)提交书面报告。